一對夫婦找到盧師尊說:「請問盧師尊,我有一個問題,不知可問否?」
我答:「是何問題,說說看。」
他她說:「我的家族,所生兒女,均是有缺憾的,大哥所生的一對兒女均是兔唇;二哥所生兒子,顏面有大黑斑點;三哥所生兒女,均是白痴;而我所生兒女,卻是小兒麻痺者,是因果?還是風水?」
我屈指神算:「你祖父殺業太重,他嗜好釣魚,放鈎鈎唇,所以是兔唇;鈎住顏面,傷成大黑斑;釣起來,放入淺水,淹淹一息,所以成白痴;割刮魚鱗,所以小兒麻痺。」
「這是因果?」
「正是。」
「有何證據?」
我答:
「你祖父將托夢給你們!」我很肯定的說。
後來:令他們家族非常相信的是,他們四兄弟均夢見祖父來告,確實是嗜好釣魚,祖父還是釣魚的比賽冠軍,祖父還說:「速尋盧師尊,才能救治。」
我說:「那只有放生了!」
我說:
我們放生,不是放死,要注意「生態保
育」,這是現代環保的重點。
我們放生是順。
而放死是逆。
我認為:「宜以同類者。」
同類是順,異類是逆,也就是「放生」是放在同類的環境,同類的水,同類的魚。
例如:
「種禾當以穀」─種稻當然要稻子的種子來種。
「覆雞用其卵」─老母雞覆在雞蛋上,一定是牠自己生的雞蛋,如此才能生出小雞。
「類同者相從」─只要是同類,就放同類處,如此才能正常的活下來。
「事乖難成事」─放生亂放,不適合生存的地方也放,那就是放死,也違反了生態保育。
我們曉得:
「燕雀不生鳳」─燕子或麻雀如何能生鳳凰。
「狐兔不乳馬」─狐狸和兔子不能餵馬吃奶。
水不向上流。
火不向下燒。
我們了解了這些道理之後,對於「生態保育」已經有了初步的概念。
很簡單的說:
榴槤一定長在泰國、印尼、馬來西亞。在台灣,榴槤種不起來。
當歸一定種在中國,台灣種當歸,就沒有當歸味。
椰子樹在熱帶。
老虎在印度、中國。
獅子在非洲。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。
放生魚類,一定在同類的魚,同類的水,同類的環境,同類的溫度。
動物、植物、礦物均是如此,生態保育的觀念,當依此也!
感恩根本上師為文教導。慈悲與智慧是佛法的雙翼,缺一不可,宗教上放生與護生的生命關懷,也必須透過智慧的觀照來落實,隨順當地的環境與國家的法令,才能將佛法的慈悲與智慧,完整的傳遞給社會大眾。
這次放流活動前近3個月,主辦單位就開始與頭城鎮公所洽談放流事宜,在頭城鎮公所的大力協助下,竭力遵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2010年所公告的「水產動植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」。包括:
1.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備查
2.檢附魚苗活體之藥物殘留檢驗證明
3.檢附業者陸上養殖登記證
4.符合公告所建議增殖放流之水產品項(金目鱸)
5.符合公告所建議增殖放流之地點
盡一切努力為的就是讓我們此次的放流活動,能夠將宗教的生命關懷與環境保護的觀點,都真正的兼顧與圓滿。
佛法唯心,為善為惡,存乎一心,讓我們共同以真實的清淨心、慈悲心、菩提心,幫助今次一切有緣的水族眾生,跨越生命的藩籬,在光明的佛力加持之下,解脫生生世世輪迴之苦,真正離苦得樂。敬請十方有緣大眾,踴躍發心與會護持。
以上是網上的相關資料
2011/11/13 我與家人同遊參加海洋資源復育放流法會
以前的我對放生也是反感的,看到此文,才知道原來放生前一定要先做詳細調查,
放流活動前一定要做足資訊,遵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2010年所公告的「水產動植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」。
讓將宗教的生命關懷與環境保護的觀點,都得圓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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