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說說時事與因果,這幾天新聞討論熱度最高的,應該是放火事件,一把火燒死了一家8口人。
說真的人就是不怕因果,常常有聽到一句話: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,像這種放火燒死子一家人的因果,說真的未來若倒楣八世都叫正常,而且每一次未來果報必招"火燒"之痛。想想只是因為爭家產,就燃汽油放了一把火,我家人給燒死了,大家想想這種人來世能得到什麼好的果報嗎?

其中還有一個人,未來可能也會遭到惡報,大家可有想到是誰嗎?
這個人的犯案絕對是早就想好的,他去加油站足足買了三桶油。大家可知道現在我們只要去買煤炭,每個老闆一定會特別關心你是要幹什麼?都會詢問(怕你是要買煤炭回去自殺)。我真的想問問這個加油站的工讀生,他不知道是否有問過這人買3桶油要幹什麼?我覺得政府辦案應該也要找這個賣油的工讀生來問問此事。
靈界在清算時,這個工讀生未來也會遭殃,想想若是車沒油,頂多就是去買一小桶回來加一加,怎麼有可能去買20公升的油3桶,人的事前犯案,那個神情都會怪怪的,真的加油站工讀生有發覺異樣,油不賣,根本不會發生火燒人的事件。
我們在說說另外一件事情,讓大家了解一下冤親債主的形成:
年輕愛炫富的女子酒駕第3次,這次撞死人,酒駕本來就是算犯罪,那撞死人就是罪上加罪,那坐牢就是他此生應該得到的懲罰,但再在來世,他曾撞死的那個人,就成為他的冤親債主,請問各位如果現當下你是哪位被撞死的亡靈,你會怎麼樣對待撞死你的那個人阿?
像這種冤親債主,正常就是領著紅色的令旗,什麼是紅色的冤親債主令期呢?
這種令就是可以直接索要人命,或是.....30年的追討令(就是可以嚴重的折磨此人30年的意思)。
人不經一小小過失,可能會得到對方很重的傷害,這就是因果,這就是冤親債主的由來,所以我們人必須很小心的行事,更需要時時刻刻都為善,多做善事、多修行,才能讓你今生或是來世積累更多的福德。